在婚姻制度上。珞巴族人严格遵循一种古老的制度,即同一氏族内男女成员之间不能通婚,实行的氏族外婚制,如果谁违犯了这一规定,就将受到严厉的遗责和制裁。在家庭中,解放前妇女的社会地位很低,婚姻的性质属于买卖婚姻,解放后,男女平等的观念得到贯彻,妇女开始了新的生活。
家庭概况 珞巴族每个家庭是一个经济单位,他们可以根据家庭内的劳动力多少,在村寨周围的山林里、坡地上烧荒种地,或定期到森林里狩猎采集。大多数妇女都会使用简单的织布机进行纺织,妇女们穿的筒裙,大部分就是用自己手工纺织出来的麻布缝制而成的。
婚姻
买卖婚姻 解放前,婚姻在珞巴族社会也打着明显的等级印记。“麦德”与“涅巴”之间的两性关系极其严格。盛行等级内婚。不管是“麦德”,还是“涅巴”婚姻都以买卖形式出现。在珞巴语中,没有“娶妻”这一词汇,只有买老婆的说法。“麦德”要买一个妻子,大约出婚价是七八头犏奶牛。外加奴隶和铜锅、粮食、酥油,等等。即使“涅巴”买一个妻子,也要用四头犏奶牛和其它食品。因为不管什么等级,妻子是用物和钱买来的,所以她们的社会地位低下,无权参与氏族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家庭内没有财产继承权,一切要听从丈夫的支配,丈夫如果不想要,可以随时遗弃妻子而不受舆论谴责。
换婚习俗 解放前,珞巴族的许多中等和比较穷苦的“麦德”户,为了给成年男子完婚,还采取交换婚的办法,即甲家男子娶乙家女子的同时,又将自己家的女子嫁给乙家的男子,这样做是为了使双方都可成婚而不再议定婚价,如果双方女子年龄悬殊,一般是年龄小的人家补给年龄大的人家一些东西或补偿一头牛,算是达到婚价的平衡。
婚姻仪式 完婚的仪式是否隆重,视男方经济情况而定,一般要在婚前请巫师杀鸡问卜,选择好吉日良辰。结婚那天,全村老小和双方亲属前来男家贺喜,每个人都携带一定礼物(酒或肉)。婚礼由男方的父母或长辈主持。新郎新娘给客人敬玉米酒、青梨酒,然后吃肉。客人们在这里可以通宵达旦地饮酒唱歌,走时每人还可以把吃不完的东西带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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