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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哈萨克族家庭一般由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组成。儿女成年后男婚女嫁,儿子从父母毡房中分开另住,女作则远嫁到外氏族生活。哈萨克族家庭实行父系家长制,当时允许一夫多妻,传统上实行"艾明格尔"婚姻制度(寡妇内嫁)和幼子继承制。幼子继承是指父母最后部分遗产由幼子继承。按习惯,儿子的第一个孩子要送回父母身边作父母的"亲生子",彼此遵从父子称谓,本来的父子辈成为平辈,以兄弟姐妹(嫂)相称。

  哈萨克人各氏族、部落都有各自的系谱。这些系谱提供了各氏族、部落起源与发展的历史线索,也是同一氏族、部落成员相互认同,履行其应尽的义务职责,维护自身权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