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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族

   布朗族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的布朗山、巴达、西定和打洛等山区,其余分散聚居在临沧地区的云县、镇康、永德、双江、耿马和思茅地区的澜沧、墨江、景东等县(自治县) 。

  布朗族是我国各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个古老的兄弟民族。其先民在汉代以后的史书上记载有“濮”、“扑子蛮”、“蒲蛮”、“蒲人”、“扑子”等名称。这些都是古今异字,实为同族。而在解放前的民间口头上又有多种称谓,居住在西双版纳者自称“布朗”,居住在镇康、景东者臼称“乌”,在澜沧文东区者自称“翁拱”,居住在双江、云县、墨江者自称“阿娃”或“阿瓦”。汉族和其他氏族通称布朗族为“濮满”或“濮曼”,因此布朗山亦称“濮满山”。解放后,根据本民族大多数人的意愿,统一称为布朗族。 布朗语属于南亚语系及高棉语族的布朗语支,与佤语和崩龙语有亲属关系。这种语言的亲属关系主要表现是语法结构基本相同,而且一些基本词汇部分相同或彼此有着对应规律。由于布朗人居住分散,形成了地区间语言上的差异性,但大体上可分为西双版纳布朗语和镇康的“乌语”两种。布朗语有弹舌音,它具有彝语的刚健,又有傣语的柔和,听起来非常说耳。在长期与周围各民族的交往中,布朗人除操本民族语言外,还兼操佤语、汉语和傣语,聚居于西双版纳者普遍操傣语。布朗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有少数知识分子已学会使用傣文和汉文。布朗人多数居住在海拔一千五百米至二千三百米亚热带山区的中腰地带。这里气候温和,土质肥沃,一年中的阳历五月要十月为雨季,雨量充沛,十一月至次年四月为旱季,少雨多雾。境内较大的河流南南吉河、南埋河、西定河、小黑江、勐库河等,但这些河流多流经高山峡谷间或迂回过境,绝少灌溉之利。从布朗山至巴达、西定—带的丛山峻岭间,过去密布着遮大蔽日的原始森林,生长着松、柏、红椿、麻栎.樱桃等优质木材和油桐、香樟、核桃等经济林木以及野“三七”、罗英木等各种药材,栖息着野牛、野猪、虎、豹、麂子、马鹿、猿猴等动物。 布朗人主要从事山地农业,粮食作物以早稻为主,辆种玉米、黄豆、白薯、豌豆之类。临沧地区和思茅地区的布朗人还种植水稻、荞、小麦、高梁等。经济作物主要是茶叶和棉花。在布朗山、巴达和西定一带的村寨附近,有成片的茶林,是驰名中外的”普洱茶”的原料产地之一。妇女们用土法制茶,其制作方法有三种:一是制散茶,即将采得的新茶叶放锅内煮或炒,经过杀青处理后,在竹席上揉搓,然后晒干;二是制竹筒茶,即将嫩茶尖放锅内炒好,趁势装进竹筒里,再放置火塘边烘烤,待竹筒表层烤焦后,便可取出食用,三是制酸茶,将鲜茶叶煮熟,放阴暗处十数日让它发霉,然后装进竹筒并理入土,中,经月余即可食用。散茶和竹筒茶多数是背下坝区去出售。 棉花、茶叶都是近代布朗人经济生活中一顷仅次于旱稻的重要收入。

  布朗族手工业不发达,都还没有脱离农业面成为独立的经济部门,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自给自足的家庭手工业性质。解放前几年,少数布朗族男子已从傣族、汉族和祜枯族手工匠那里初步学会了打制简单的铁农具,如制造砍刀、锄头、镰刀等的技术,但铁匠都没有脱离农业生产,仅在农闲时打制或加工,每个劳动日生产的成品的数量少而质量粗,技术稍高的农具如斧子和种植婴粟用的大板锄主要靠他民族供给。每个成年男子,差不多都会编蔑箩、饭盒、簸箕、蔑席。男女都会编盖房用的草排。这些手工产品多数为着自给,少数运住坝区作交换。还没有修建房屋、制作家具和造桥的专业木匠。若莱户需要建房,只需事先备好木料,邀请全寨男子出动,并随身带来竹、木、篾条、草排等物.一日之内就可建成。纺织是由妇女利用闲暇进行,工具十分简陋。先用木纺锤把线纺好后,即用一根碗曰粗的五尺多长的竹筒拴在两棵柱上,纱线叠作双层可在筒上滑动,另一端也有一根较细的竹筒把纱线绷紧栓在妇女腰部,坐在矮凳上,然后用小竹筒和竹棍上下分纱,双手则来回引线编制,挡纱、提线亦全凭双手操作。这样每人每天最多能制一尺觅的白布七、八尺左右。成品只能作布袋、裹脚布和小孩背带。布朗人穿的衣服和筒裙多是用山区土特产品向坝区交换而来。 解放前布朗族与外界的商品交换不多,还没有形成本民族的初级市场。但各地区树寨间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早已发生。例如巴达区曼卖兑一带的布朗人把茶叶运往布朗山换回辣椒;布朗山曼杉等寨布朗人也常运辣椒、篾笆等东西到曼卖兑换取茶叶,帕勒、曼卖兑的布朗人又把自种的棉花、东瓜和自制的酸笋运往坝区与傣族交换布匹、筒裙、土锅、干鱼等物。晚近以来,内地商人涉足布朗族地区者日益增多,交换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即在以物易物之外,又增加了以货币(银币——“半开”)作为等价物的交换关系。内地商人运进盐、马辔、毛毡等物品交给布朗人,又买回鸦片运往内地高价出售。有少数布朗人此时在商品交换中成为亦农亦商者。特别金到了抗日战争后期,商业活动有所发展,尤以曼卖兑最为突出。

  布朗族男子有文身的习俗。他们在腿、胸、背部和手臂上刺以特种儿何图案及飞禽走兽形象,然后涂上炭灰和蛇胆汁,这种花纹终生不灭。据说文身习俗,一是为了区别男女,一是为了美观。 西双版纳山区布朗族的每个村寨即是一个农村公社。村社之间以山岭、大树、河流等自然物为界。通常一个村寨即包括有若干个氏族或派生氏族——“嘎滚”,每个民族由几户至二三十户一夫一妻制家庭组成。氏族要推举氏族长统管氏族事务,诸如分配土地、调解纠纷、召开氏族会议、帮助团难成员等。若干氏族又用原始民主的方式选举村社的领导头人。头人的名称和职责各地有差异。巴达区一带的头人有“老干”(总管寨务)、“达曼”(亦称“召曼”,负责管生产和原始宗教祭祀)、“朗板”(负责公共财务)、“达闷”、“达先”(协助“老干”办事)、“格朗”(管青年男女关系)、“布占”(管宗教)、“哈西” (管通讯)等等。选举出来的头人,如有不称职或严重损害集体利益者,群众有罢免的权利。农村公社在必要时由头人召开群众大会商讨公众事务。但在解放前,已有少数大头人被傣族土司封为“叭”、“砟”等当权头人。他们执行土司的意旨,每年定期向土司纳贡。